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紧扣当前时代脉搏和历史任务,牢牢抓住了过去几十年改革推进当中屡攻不破的难点,极具针对性地提出了改革攻坚克难的方向,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过程当中,配套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或将有效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振兴乡村,需要人才回归
天地之间人为贵,发展经济没有人才不行。振兴乡村,必须让更多的精英人才回到农村。他们不仅要有文化知识,还要有广阔的社会视野,有搏击商海的成功经验、有启动农村农业项目的资金积累、更要有带领父老乡亲走向富裕又让家乡保持生态良好的强烈愿望。自上而下的主要由体制内的年轻干部组成的驻村工作队可以发挥出一定的作用,但是这样的工作队仍可能会缺乏商业经验和社会视野,也缺乏引导创业的资金。此外,即便这些平常住在县城或乡镇的干部们要完全融入到乡村中去,也不是轮班驻扎几个星期就能够实现的。现有的驻村工作队模式可以发挥外部扶持作用,但乡村振兴主要还是要依靠生活在乡村的内部精英人才。
落实乡村振兴计划,需要一部分从农村走出去的城市精英群体的回归。这样的回归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首先,城市精英群体向农村的回流符合市场经济人力资源自由流动的要求,高层次人力资源和农村大量闲置资源的结合,必然会带动农村经济大踏步发展。其次,城市精英群体的回流,会给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带来新的面貌。最后,城市精英群体向农村的回流还有利于减少人才和资本的外流。
当前,对精英人才返乡和与之伴随的资本回乡,存在的主要疑虑是担忧资本回乡带来农村的土地兼并,并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这一担忧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土地兼并一直是牵动中国历史上王朝治乱循环的根本问题之一。但是乡村振兴也决不能因噎废食,没有人才和资金的注入,乡村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也会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
改革农村户籍制度,打通精英回流通道
打开城市精英群体向农村回流的通道,不仅仅是市场来决定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而且还能够将很大一部分外流的资金和人才转向国家最需要的乡村振兴,可谓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当然在为的过程当中,也需要循序渐进,避免大的冲击和震荡,否则过犹不及。因此改革农村户籍制度,打通精英回流通道,可以按如下思路逐步开展: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注重地方差别。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要在党的领导下,由党中央统筹决策,有序推进。当前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不能打破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红线,不能侵犯农民的权益,要在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推进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回归农村的精英人才,如果是党员的,要做好组织承接工作,增强农村党组织力量。农村党组织为回流的精英提供迅速发挥作用和影响力的平台,农村精英阶层通过党组织来实现个人更多的社会价值。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还要避免一刀切,应当根据各个地方的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不同强度的改革方案,各地根据自己的发展水平来选择有价值的人才回归落户。
第二,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要循序渐进,精英回流要设置门槛。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不是一次性推倒重来,是要为精英人才回流农村先提供特别通道,因此必须要有选择和门槛。首先可以鼓励具有丰富社会经验且精力较为充沛的一定级别以上的离退休干部回归农村。这种回归,不是作秀,是要真正的根植于农村,因此不能摊派,要在有医疗保障的情况下,支持这样的离退休干部到农村定居。这也与官员致仕告老还乡的中国文化传统一脉相承。其次,支持商务成功人士回归农村。商务成功人士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经济实力,又是资产和人才外流的主力。商务成功人士向国外移民要支付昂贵的费用,在支持其回归农村的过程中,也可以设定一个费用标准,既作为门槛,又作为落地乡村的公益资金,还能够减少这项改革的阻力,同时这也是在房地产税没有出台的情况下的替代和补充措施。再次,支持农业科技人才回归农村。明确可以回归农村的农业科技人才的学历和技术标准,防止滥竽充数。明确回归农村的农业科技人才使命任务,务必使其掌握的农业科技转化成为生产力。最后,支持高学历人才回归农村。支持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获得博士以上学历的人才回归农村,同时明确其回归落户的条件和任务,譬如提供儿童和青少年文化知识培训服务等。通过设置门槛,来使农村户籍制度 的改革稳步推进又波澜不惊。
第三,协调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的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城镇化的推进,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趋势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方向。这在表面上看来似乎与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相反的。但是一则城镇化趋势并不代表要通过行政手段来禁止精英人才向农村的回流,恰恰相反市场经济要求资源的自由流动。二则当前要推进的城镇化建设,是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其中很重要的内容是要把与乡村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小城镇建设好,甚至将乡村建设成为小城镇。这两者可以达到相辅相成的效果并非南辕北辙。三则在互联网时代,乡村和城镇的一些界限尤其是信息界限将被打破,甚至在线诊疗的发展会进一步拉平乡村和城市医疗水平的差距,这就会产生与传统工业社会背景下城镇化人口流动不同的效果。更多的精英人士愿意回到乡村,这实际上也是中国传统乡绅文化传承的否定之否定的发展。在具体操作层面,还可以摸索通过个体之间户籍和财产置换的方式来引导精英人口的回流,同时解决一些农村人口希望进入城市定居,农村土地又无法变现的问题。在自主充分协商并由政府部门或公证机构参与公证的条件下,具有回归乡村意愿的精英人士可以以指定城市的住房+经营性财产来置换农村进城人员的户籍和集体财产分配资格,在既有体制下有效促进各项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这样既不破坏集体经济、又解决了部分农村人口进城农村土地无法变现、没有财力进城安家的问题,此外还给农村引进了新的资源。当然,无论是什么样的改革,前提条件都是不能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改革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