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法院进村宣传民法典 乡村振兴在路上
本网讯(雷
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于2021年6月1日施行,在其实施一周年之日,华阴市人民法院驻华山镇仿车村工作队结合其工作特点并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手册、与干部群众座谈交流等方式,在仿车村深入开展了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工作队就村民关心的邻里关系、农村养老、留守儿童、婚姻关系、生态环境整治以及涉农等有关法律政策,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和宣传,并针对村民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利用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深入简出,生动活泼的进行以案说法,使村民逐渐认识到,在致富的道路上,不只是做一个善良的村民就够了,学法、懂法、守法,是一个参与社会的最基础的保障,否则,不知不觉中就有可能会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与此同时,工作队员还告诫村民,“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诱惑,要多思考,多向懂法的人员咨询,切莫贪图一时的便宜,最终吃了大亏!
古人云:”有权衡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长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诈伪。”学法、懂法、守法,不只是从事法律工作者的专利,也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学法,是为了不被他人欺骗利用,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懂法,是为了更好地参与社会,积极投入到生产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守法,是为了在创建美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中,不碰触法律政策的红线,自始至终使自己的行为既符合法律要求,又不违反公序良俗。
村民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村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强了,乡村自治;乡村法治;弘扬乡村德治,促进平安建设才能进一步得到落实。然而,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法治宣传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涉及到生产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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