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个引领”,推动检察听证常态化
强化理念引领。以“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新司法理念大学习大讨论专项活动,教育引导检察官把检察听证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统一起来,在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提升检察公信力,实现案件类型听证全覆盖。
强化示范引领。将公开听证作为“一把手”工程,以上率下、统筹部署。检察长主持召开听证6件,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主持召开11件,以“关键少数”全覆盖,激励检察官积极运用听证程序审查案件,更好地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强化考评引领。制定《综合检察业务工作任务分工》,将检察听证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推动办案人员形成思想重视、行动有力的工作格局。建立周通报、月讲评、预警通报等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听证工作进展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工作落实落细。
完善“三项建设”,实现检察听证规范化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最高检建设要求,高标准完成听证室建设,实现多屏同步显示、互联网实时接入、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全覆盖,并成为全市首家具备直播功能的检察听证室,从硬件层面确保听证工作的公开透明。
完善听证队伍建设。通过组织推荐、自荐报名等方式,确定了18名检察听证员,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律师、镇村干部、企业家等各界人士,满足各业务条线检察听证对不同领域听证员的个性化需求,为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有力保障。
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出台《听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照“部门提出、协同保障、专人办理、对口上报”的原则,细化听证人才库建立、文书规范、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安保执勤等任务分工,部门联动一体推进听证工作有序开展。
把握“三个环节”,提升检察听证实效性
把握会前环节。坚持会前审批,严格遵守相关程序,结合案情特点精准匹配听证员,最大限度保证听证员专业优势。围绕争议焦点,向选取的听证员详细介绍案情,并向当事人或涉案单位细致讲解法律规定。
把握会中环节。详细介绍案件事实,全面展示相关证据,客观还原案情事实,科学提出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认真解答听证员提出的各项疑问,同时积极释法说理,促进嫌疑人认罪悔罪,让参加听证的干部群众同时受到法治宣传教育。
把握会后环节。听证后及时反馈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充分保障听证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时制作相应法律文书,在宣告送达时再次进行普法教育。选取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宣传,以听证促普法,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治理效果。
探索“三种模式”,激发检察听证鲜活力
积极开展集中听证。选取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基层频发、案情相似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开展集中听证,力促达成刑事和解,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探索开展现场听证。选取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群众意见大、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案件,开展现场听证。在办理长涧河堤坝坍塌,裂缝行政公益诉讼案时,检察长亲自主持,把听证会开到污染现场,让社会公众更加直观感受到公共利益受损程度、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和人民群众呼声,彰显检察监督的力度和决心。综合使用磋商、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人大代表监督等手段,督促形成整改合力,取得良好效果。
深入开展上门听证。选取控告申诉、涉及邻里矛盾等案件,灵活设置听证地点,把检察听证“搬到”家门口,通过释法说理化解当事人法结、心结、情结,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