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热潮
本网讯 (晓 露)今年3月16日,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慈善法》以后,为了及时组织本协会工作人员学习,我们即将《慈善法》从网上调出复印了10余份,分发给协会工作人员人手一份,包括不坐班的两名老同志。在学习中,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反复学习《慈善法》,力求掌握《慈善法》的基本内容、要点。同时,市、区县慈善协会派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培训会、报告会,听取了专家解读宣讲。通过学习,加深了对《慈善法》的理解,增强了贯彻落实《慈善法》的自觉性。
5月28日,我会在铜川新区组织举办了《慈善法》宣讲报告会,市、区县慈善协会全体工作人员、市民政局相关领导,市直、区县各慈善志愿服务队代表,共200余人到会听讲。省慈善协会安排西北大学教授、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王有宏,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安树彬到会作辅导报告,使大家深受启发和教益。市慈善暨扶贫协会会长郭平安讲话要求,全市慈善机构工作人员和广大慈善志愿者一定要深刻理解并好好消化两位教授的精彩讲解。同时,要努力做好《慈善法》的宣传员和践行者。6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强调了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的重要意义,从办好学习培训班、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等6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从切实加强学习宣传《慈善法》的组织领导、制定配套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6月28日,市民政局举办了《慈善法》电视电话培训报告会,在市电信局会议室设主会场,在各区县设分会场。主会场除市民政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外,还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扶贫开发局等17个市级部门、市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参加。西北大学教授杨权利和王有宏同志分别作了《慈善法》学习辅导报告,市民政局局长彭群才对全市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慈善暨扶贫协会常务副会长王英,在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活动中,结合自己从事慈善工作十余年的经历,撰写了题为《我自愿我行善 我快乐》、《我富有 我行善 我快乐》和《我贫困 我行善 我快乐》三篇体会文章,先后在6、7月份《铜川日报》连续刊登。耀州区慈善暨扶贫协会会长刘永涛,撰写题为《认真学习贯彻慈善法,依法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体会文章,在2016年5月5日《铜川日报》发表,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全市各级慈善机构,在认真反复学习《慈善法》的基础上,对照《慈善法》修订协会《章程》,完善规章制定,确保依法开展慈善工作;同时,组织慈善志愿服务队负责人认真学习《慈善法》,明确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慈善志愿服务行为,引导慈善志愿者依法开展慈善志愿服务工作。决心在《慈善法》的指引下,把全市慈善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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