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失去自由的第一天晚上,刘汉兴整夜没睡。回想2008年,他刚赴任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有人送来现金3万元,希望他能尽快放人……
7月3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戒毒难戒欲,诫人未诫己》一文首次披露,刘汉兴在任榆林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7年间,多次以违规批假、伪造诊断评估档案等方式,共为1099名强制戒毒人员解除强戒措施。其中,有15人提前结束强制戒毒后,又重新犯罪,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获得起诉书显示,刘汉兴被控受贿和滥用职权两宗罪。
2008年,刘汉兴从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调任榆林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后更名为榆林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2020年6月30日,榆林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刘汉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10月14日,榆林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日前,经中共榆林市委批准,榆林市纪委监委对刘汉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同时,对刘汉兴做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理。
被查前,刘汉兴已任榆林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而刘汉兴被查主要问题发生在2009年2月至2016年7月,这段时间他任榆林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上游新闻记者从起诉书上看到,从2009年2月至2016年7月,刘汉兴涉案受贿金额总计53.8万元,12名行贿者给刘汉兴送钱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帮他们的亲友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