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大的冤案没有媒体的监督很难平反
——朱明勇律师在2015首届律媒年会论坛的讲话
非常高兴今天见到很多的前辈,还有那么多的同仁,还有记者朋友。这几年来我们很多案件都是和媒体的支持和帮助分不开的,根据我自己的感觉,媒体的职责可能更注重地在追求真相,而律师总是在期望追求正义。在追求真相和寻找正义的头功,这两个人经常会走到一起。没有真相的时候你很难找到正义,所以律师和媒体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联姻。
实践证明,这么多年来我们所办理的案件,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的冤假错案的平冤过程中,它一定是得到媒体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没有媒体的支持和帮助,案件其实很难得以解决。比如说2003年的张氏叔侄案,有很多的媒体,今天也有很多的媒体介入,他们的调查和报道,使得这个案件最终得以解决。
而像最近刚刚关注到的这两天新闻在报,河南的王玉虎的案件,刘虎也写了,澎湃也报道了,新京报也有很多报道。可以做一个对比,王玉虎的案件20年一直在申诉,他原来的代理律师耿明,包括后来王玉虎找到我也两年多。按正常程序,我们没有办法帮他平冤。甚至王玉虎多年前跟我联系,我的手机上也有很多他的信息,昨天我也给澎湃的记者又报一篇。
给到一些媒体,他们觉得时过境迁,没及时报道,不能及时报道就平不了冤。今年前不久我觉得这个案子没有可能性的时候,刘虎的一篇报道出来了,紧接着河南省紧急行动,按照这个案件后续的处理。接着又有很多媒体的跟进,昨天他们就拿到了撤销案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决定书。
通过这样的简单对比就是,你再大的冤案没有媒体的关注监督,很难得到平冤。如果说有些案件的确是很冤,有媒体的跟踪报道一定会促进它去平冤。实际上我们有很多对比案件都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今年我办的一个最失败的案件,我也没用媒体报道,我也没有说这个案件。我认为他典型是无罪的,后来我得到消息,审委会研究结果也是无罪的,他们研究无罪还怕结果不正确,请专家咨询委员会去,专家咨询委员会也一致认为无罪,我等无罪判决书出来,但是二审维持原判,这是很荒唐的事情。
没有媒体的介入,为什么这些案件平就很困难?我们一定要追究原因,记者是揭露真相的,我们是追寻正义的。我们追寻正义,往往在法庭上声音传播的广度和维度,可能还没有达到。而媒体的记者朋友,可能能够使我们寻找正义的方向、呼唤正义的声音传播更远、影响更大。所以他有时候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为了体现法律面前人平等,因此我觉得作为律师,离不开媒体的监督。因为我们总是想实现正义,找到真相,获得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在法定的浮动范围内,每个案件能真正体现公开、公证、公平,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这样的浮动范围内,并不是说你的战场经营在法庭。有一个观点,律师的战场就是在法庭,法庭外你什么也不要说,什么也不要动。而我的观点,跟早期搞传媒法研究的周泽律师有点相似,律师伸张正义、寻求公正、寻求公平,你的声音不要仅仅局限在法庭,要在每一个能呼唤正义的地方,所以需要媒体,他有能力帮我们传播,否则的话你只能是缺失公开性,这样的三板斧已经很多了。
律师和媒体还是应该加强合作,加强沟通,因为我们价值观的取向,大家基本上是相同的,我们追求正义、呼唤正义、追求真相,这样的工作方式也是相互融通和理解的。
今天有这样的机会,也是我有史以来见到最多、最大的场面,那么多记者朋友,还有律师朋友,我们以后一定要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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