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日前被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被罚款50万元。(11月3日中国青年网)
公安部门是个执法机关,按理,应该模范遵守法律,带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然而,安阳公安局在网络升级系统时,却没有给施工方上海复旦光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支付款项。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公安局在法院判决后,却根本没把法院的判决当一回事,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被法院列为失信“黑名单”,这是件十分尴尬的事情。
这个公安局进行网络升级肯定是集体研究的,也是经过上级批准的,有关部门肯定有专项经费。这个局虽然主要领导进行了更换,但与向不向施工方付款,执不执行法院的裁决无关。不论谁当主要领导,都应该履行法院的判决。安阳市公安局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力量,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是必须的。如果不这样做,都跟着这个公安局学,那社会还有什么公平而言。
安阳公安局被列为“黑名单”,是有法律依据的,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5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的规定。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不但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而且还不能获得正常贷款、出境,就连有关人员购买飞机票和列车软卧票都要受到限制。
那尴尬又来了,安阳公安局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那就意味着这个公安局许多工作将无法开展。譬如:公安要想更新装备,不好通过政府采购了;上面来人也不好在大酒店招待了;政府有关人员外出办案也不好坐飞机了等等。更可怕的是,公安局的账号可能被查封了,资金不好来往了……这样下来,这个公安局很难运转了。
最可怕的是,这个公安局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不但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而且可能会通过媒体等向外公开。只要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一栏,就可以查询到安阳市公安局的失信信息。法院也有可能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安阳市公安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这样一来,这个公安局不但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而且也成为当地民众议论的话题。试想,这个公安局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去管别人?
作为公安机关,不能以为自己是执法机关就胡作非为。要知道,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人们的法制意识都在不断增强,执法机关一旦做了有违法律的事情,同样也会受到惩罚。因此,各级机关要从此事中吸取教训,不然,等到一旦列入失信“黑名单”就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