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华阴市水务局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
本网讯 (华阴检察)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华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华阴市水务局会签《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协作,对该市取用水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有力维护涉水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7月19日上午,该院与华阴市水务局对华鑫特种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华山御温泉度假村、大唐秦岭发电有限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取用水单位联合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检查。通过查阅单位取水许可相关证照、取水量报表等资料、查看取水计量设施运行状况、听取单位取用水规范化管理、废水排放相关汇报等多种方式展开检查。重点检查取用水单位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取得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等情况。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水务部加强协作,服务保障水资源保护,切实加强取用水企业水资源保护和科学节约用水意识,提高了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同协作,凝聚监督合力,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水平,推动该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把贯彻实施水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依据,把解决全市水资源现状问题作为根本任务,聚焦重点难点,深入排查梳理,分类施策推动问题解决,健全长效机制,广泛宣传动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