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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华阴一男子造谣诽谤他人被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华阴一男子造谣诽谤他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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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全民自媒体时代

造谣成本低,网络影响坏

近日,华阴市孟塬镇某村村民赵某因与他人有矛盾,便在对方及其家人的照片上标注侮辱诽谤性文字,并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发布,造成不良影响。1月24日,受害人向华阴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经过详细调查,该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赵某行政拘留处罚。

网络谣言,七大套路

一、凭空杜撰

为了吸引眼球,谣言者不管真实性是否被验证,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故意编造杜撰,绝大部分谣言都属于这一类。

二、夸大其词

这种谣言往往有基本的素材,但对事实进行了夸大其词和凭空脑补。这种谣言迷惑性较大,唬住的人也更多。

三、断章取义

这种谣言是从某个完整的内容中摘取,从中间拉出一小段,罔顾上下文和具体情况,就大肆传播并不加以解释,最后造成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理解,令不明真相的网友误会。

四、拼凑剪接

这种谣言的基本素材是真的,但有其特定背景、地域、条件和处理结果,脱离了具体的背景和场景被使用,就成为了谣言。

五、半真半假

这种谣言有真的成分,也有假的内容,往往真的东西里面被掺入假的因素,导致半真半假,难以分辨。

六、假戏真拍

网络传播中有很多被人为设计的情节与场面,甚至是有剧本、有情节、有演员的摆拍,网友难以分辨真假,拍出来的视频一经传播,往往会引起高度关注,话题度很高。

七、辟谣求证

有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先用自己的小号发布一则谣言,然后用自己粉丝多流量大的账号进行转发,话术是“求证真假”。

警方提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盲目转发传播,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任何实施不法行为者,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只有人人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才能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共建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法条链接

散布谣言需承担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散布谣言需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作者: 】  【发表时间:2024/2/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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