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监控能力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不断激发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认识流程监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制度,设置流程监控员负责日常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加强流程监控员对《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学习、准确掌握各类案件在案卡填录、办案规范、文书制作等方面的监督审查要点,着力提升流程监控员履职能力。
二、强化数据监督,提升监控力度
注重人工监控、系统监控与专项监控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数检通”软件,每日查看系统预警提示信息,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办人整改。承办人也可运用该软件在填录案卡后进行自查,即查即改。通过数据校验、案卡填录与文书对比,审核文书制作是否正确、案件办理是否超期,确保案卡信息与法律文书准确、一致。对监控中发现的系统操作不规范、案卡填录有误、文书制作瑕疵等问题,及时向案件承办人口头提醒或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确保问题发现到位、通知到位、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强化程序监督,提升监控质效
以整改质效提升为目标,做好流程监控后期工作,全面总结之前发现的监控常见问题及整改难点,对流程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准确进行分类,分析问题存在原因,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并就流程监控中存在的问题与业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沟通交流,形成流程监控工作合力。强化结果运用,以严、细、实的内部监督不断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流程监控监督工作模式,实现“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有效结合,全面提升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