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派出所在城西村开展检查走访工作中,发现一居民家中存放液化气罐。民警立即联合住建局执法部门和村干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获15个液化石油气瓶,共计储存液化石油气192.11公斤。民警第一时间将非法储存的液化气罐全部送至正规充气站点,以消除安全隐患。
经查,张某某本人无储存、经营资质,从液化石油气站将液化石油气罐装至液化石油气瓶内,储存至其居住的民房内。且该场所无安全防护措施,其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目前,城关派出所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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