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王宁
李王宁,女,汉族,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书记、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从检十四年来,相继在公诉、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民行公益诉讼检察岗位工作。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警,该同志履职丰富、身兼数职,做到多个岗位上用心谋事、踏实干事、勇于开拓、务实创新,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得到领导和同志的一致认可。先后荣获渭南市政法委“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能力、实力、魅力”竞赛二等奖,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届、第五届“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能手”,渭南市检察机关审查报告一等奖、公诉意见书三等奖等荣誉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第十一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法治论坛”优秀奖、“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主题征文活动”三等奖;连续多年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党员”。
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政治业务素质高
一直以来,该同志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自身理论、品德修养,不断系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检察理论知识,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秉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忠诚于检察事业,忠诚于宪法法律,政治理论功底扎实,检察业务能力娴熟,工作中尽职尽责,兢兢业业,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枉不纵,坚守底线,做到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 不辱使命、攻坚克难,检察业务能力强
(一)尽职尽责履行公诉职责
从检十四年来,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30余件,使千余名违法犯罪人员得到应有的惩罚,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百余万元,没有出现一例错案。十四年来,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漏犯、漏罪及时提出追诉意见,共纠正漏罪三十余起、纠正漏诉二十余人,确保对犯罪人员及时正确打击。十四年来,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违法情况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近30份,并已纠正;发送检察建议近50份,并依法整改。提前介入案件百余次,引导侦查取证百余案,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
(二)满怀温情履职未检职责
2017年内设机构改革后,该同志负责未检工作两年来,共办理未成年批捕案件8案8人,审查起诉案件6案6人,相对不起诉1案1人,附条件不起诉1案1人。组织并参与“法制专题教育讲座”活动二十余次,参与创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题材微电影《真情的呼唤》,使原本枯燥乏味的普法过程变得平易近人、生动有趣,得到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们的一致好评。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化大预防工作,2018年10月被华阴市妇女联合会聘请为华阴市妇女、未成年人维权志愿者;2018年12月被华阴市教育局聘请为城关小学法治副校长。
(三)职务犯罪凸显社会效果
2018年“捕诉一体化”改革工作后,该同志负责职务犯罪工作一年来,共办理批捕案件11案12人,提前介入经侦部门案件5次、监委案件9次,办理了监委首例留置孟某某职务侵占案,该案百余名村干部旁听,庭审观摩效果得到社会人士充分肯定。
(四)民行、公益诉讼成效初显
2019年机构改革后,该同志负责民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年多来,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件,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56件;召开华阴首例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办理了华阴首例郭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同时该案宣传稿件被渭南检察微信公众号采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该同志虽身处不同的岗位,但不辱使命,始终执着践行着执法为民的初心,用一如既往的工作状态和热情饱满的工作激情投身于检察各项工作中,让检察不同角色更加鲜活和有分量,不断提升自我,克难攻坚,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