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展示党员干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形象,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制定了《渭南市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八个带头”工作要求》(以下简称《“八个带头”工作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贯彻《“八个带头”工作要求》与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结合起来,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考察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的重要内容,重点考察是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是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行动,是否严密细致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是否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组织部门要了解掌握实际情况,记录在案、分析研判。对表现突出的,要表扬表彰、大胆使用;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要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党员干部,指导他们做好自我防护,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要及时总结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冲在前、深入一线作示范,扎实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必要时,可在疫情防控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设立党员责任区、示范岗,组建党员突击队,实行党员包片、包户、包人,危险时刻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突出的要及时发展入党。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影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畏惧退缩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对违反《“八个带头”工作要求》,存在以下行为的党员干部:妄议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造谣、信谣或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传播谣言,引起公众恐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负责领域内组织或参与城乡大型公众集会、聚餐等集体活动的;发现疫情没有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命令不执行、变相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在疫情排查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了事不认真,遗漏武汉疫区返乡人员、疑似病例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由各级党组(党委)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各级党组(党委)要及时反映违反“八个带头”工作要求的人和事,市委组织部将把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与平时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相挂钩,运用“三项机制”给予相应奖惩。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明察暗访,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把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市委主题教育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纪委监委机关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对外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和受理平台,委派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办。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渭南市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八个带头”工作要求
第一条 要带头扛起责任,不要麻痹大意。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争当战斗员、急先锋,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第二条 要带头服从安排,不要各行其是。统一服从组织安排调度,绝不能自以为是、各自为战,绝不能推诿扯皮、脱节断档,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确保步调一致、工作有序、防控有力。
第三条 要带头担当作为,不要消极应付。主动深入疫情防控一线,保持和发扬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严之又严的工作作风,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及时解决问题、及时维护稳定。
第四条 要带头服务群众,不要麻木不仁。带头亮明身份,佩戴党徽和红袖章,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开展联系户摸排、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重点人员监测核查,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主动为群众服务。对确诊病例和疑似人员不得歧视,积极协助落实保护措施。
第五条 要带头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遇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杜绝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疫情在第一时间掌控、第一时间处置。大力支持配合联防联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六条 要带头科学防控,不要掉以轻心。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带头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无事不出门,出门戴口罩,不串门拜年、不聚会聚餐、不外出游玩,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
第七条 要带头严守纪律,不要信谣传谣。加大对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的宣传,不妄议中央决策部署,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无条件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不允许讲价钱、提条件,决不允许推诿敷衍、拖沓应付,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
第八条 要带头勇于斗争,不要置身事外。敢于发扬斗争精神,主动亮相、发声、管事,对漏查漏报的人员、车辆要及时举报,对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及时报告执法部门。
(渭南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