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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这些地方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渭南市这些地方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渭南发布 今天



 

渭南市华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通 告
(第4号)

根据中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管理精神,现就统筹推进我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通告如下:
  一、撤销辖区内所有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的检疫站点;对所有来华州车辆,不登记、不劝返、不阻拦,正常通行。
  二、全面恢复辖区内经营性客运班线运营,有序恢复省际、市际班线运营,乘客上车要佩戴口罩,实行隔位散座。
  三、对渭南火车站、高铁站和华阴高铁站来华州人员,实行接站和专人专车接送,并按照相关规定交接分流。
  四、严密管控外地移交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加强流行病学调查。
  五、实行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严格做好社区(村)居家留观人员的管控工作;对本社区(村)人员出入不再测温登记,对小区外来人员实行登记、测温并询问途经史、旅居史,正常后予以放行。
  六、简办红白喜事,减少聚集,严禁聚餐。
  七、辖区所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必须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对省内及省外非高风险地区返岗人员,只进行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和途经史、旅居史问询等必要健康检测,一律取消隔离要求;对省外高风险地区返岗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并进行核酸健康检测,正常方可上班。
  九、全面开放辖区内的景区、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进入景区、广场、公园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十、企业、项目单位、商场门店自行确定复工复产和运营时间,全面恢复营业,各类项目尽快开工复工,任何单位不得设置条件。企业和门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监管部门做好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
  十一、对外出务工人员和企业外来的返岗人员,开展信息统计汇总,并确定专车,实行“点对点”接送。
  十二、疫情尚未结束,仍需严加管理。各镇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提高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继续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渭南市华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大荔县关于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全省《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继续坚持做好严防输入工作,做到疫情不除、防控不松,结合我县疫情防控级别划分情况,现就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放开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兽药、农具、饲料等农资经营门店应开尽开。
  二、项目建设、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复工复产实行“不审批、只报备”管理。各项目单位和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复工复产。
  三、超市、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便利店、粮油菜店、水果店、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涉及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各类经营门店,要落实防控措施,尽快恢复营业。商业街区以及宾馆、酒店等逐步恢复营业。社会餐饮继续禁止堂食供应。金融和保险机构营业网点有序恢复营业。影剧院、网吧、美容院、健身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场所继续暂缓营业。
  四、长途客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落实防控措施,分类、有序、逐步恢复正常运营。
  五、同州湖、丰图义仓(除室内馆)等户外旅游景区景点落实防护措施,尽快恢复开放。
  六、我县居民赴外地务工、上学、出差等,一律自由出行,目的地需要提供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的,由常住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七、广大居民要注重自我防护,继续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勤洗手、戴口罩。个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本通告未涉及到的相关产业门类管控,继续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将视疫情发展情况,有序解除并另行通告。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将逐步、及时发布具体复工复产门类范围及落实防控措施操作办法,敬请留意。

大荔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落实分区分级防控措施 实施“外防输入”策略 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月20日,合阳县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县委书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县平强调,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会议学习传达了省委书记胡和平在渭南市调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审议了《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意见》。
  会议研究决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从2月21日起,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李县平强调: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取得“零输入、零感染、零病例”的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省上把我县划分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书记胡和平来渭南调研精神,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具体做到“六个跟上”。外防输入措施要跟上。全面取消县境内镇、村、城市住宅小区检查卡点;加强和规范高速出入口、火车站口、国省干道接口、县际交界口的卡点检查,做到外部管严、内部放活,确保病例零输入,保持我县疫情低风险良好态势。外来人员管理要跟上。紧盯返乡、来合人员,坚持“两查一测”,查证件、查途径史接触史旅行史,测体温,真正把防疫各项规定抓实抓细抓过硬。防疫宣传要跟上。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复工复产防护要跟上。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人员戴口罩、勤消毒、分餐散座、检测登记、隔离观察等措施,做好防护物资准备。监管工作要跟上。商业服务要明确巡查员,工矿企业要明确监督员,各类项目要明确联络员,社区村庄要明确流调员,机关单位要明确信息员,做到监管零遗漏、全覆盖、无盲区。卫建部门要继续抓好防疫物资采购。协调服务要跟上。县级领导和部门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要勤调研、勤调度,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共渡难关,全面复工复产。
  李县平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为高质量发展减压力、为稳增长积后劲,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来源:合阳县人民政府网)



 
 
 
 
 
 
 


 








 

 

 

渭南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区市场领域公共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渭政发〔2020〕5号)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决定准予全区市场领域公共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营业范围
  (一)商贸类:各类商场、超市、便利店、商店。(工商分局、卫食药局负责)
  (二)服务业类:电商物流快递、干洗店、广告打字复印、洗车店、修理店、桶装水运送(工商分局负责);理发店可采取预约服务严格控制进店人数,工具一人一消毒。(卫食药局负责)
  (三)住宿类:酒店、宾馆、旅馆。(公安分局负责)
  (四)餐饮类:提倡以外卖形式经营,原则上不提供堂食。如提供堂食,须单人单桌,且桌与桌之间应保持1.5米以上。(卫食药局负责)
  二、暂缓营业的范围
  影院、网吧、KTV歌舞厅、游艺娱乐、旅行社及门市、培训机构、洗浴中心(公共浴池)、各类活动中心、健身房、棋牌室、茶座、咖啡馆、酒吧、美容护理、足浴店、宠物店。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场主体要持《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合法经营,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命令、决定、规定、制度。未经允许恢复营业的行业不得自行开门营业。
  (二)各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备齐疫情防控物资(不少于10日使用量)后方可开始营业。
  (三)各经营主体在营业前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恢复正常营业后每日定时全面消毒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对营业工具及时消毒。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测温、戴口罩、戴手套等防控要求。
  (四)各经营主体要落实专人管理出入口制度,严禁未戴口罩人员出入营业场所,实名登记顾客信息,开展体温筛查。对有发热、咳嗽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居住地街道办。严禁在经营场所内聚集。
  (五)各经营主体必须对所有商品或服务明码标价,严禁哄抬物价、串通涨价。
  (六)对恢复营业的市场主体,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不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渭南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作者: 】  【发表时间:2020/2/2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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