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关于做好境外来(返)渭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境外来(返)渭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为了严防疫情境外输入,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和境外来(返)渭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渭辖区居民凡有境外家属、亲友的,要及时转告本通告内容。从即日起,境外计划来(返)渭人员非紧急事务建议暂缓来(返)渭;有出境计划的居民,建议推迟外出。
二、从境外来(返)渭不满14天的人员,须在24小时内主动向所在街镇、社区(村)进行报告,按规定进行医学诊断和集中隔离。
三、计划近期从境外来(返)渭的人员,由本人或亲友提前24小时向户籍地所在街镇报告姓名、所在国家及城市、返程日期、从事行业、返程事由、所乘交通工具等信息。请境外人员的亲友、用工单位及时告知提醒。
四、从境外来(返)渭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经健康体检未发现异常的,按程序进行医学诊断并集中隔离观察14天(费用自理);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按照省市相关流程送往定点医院医治。渭南市境外来(返)渭人员定点收治医院为市中心医院。
五、各街镇、各部门、各用工企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单位责任,对本区域(单位)人员及亲属在境外留学、务工或因其他原因出境和来(返)渭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及时上报。对瞒报、漏报、谎报、缓报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六、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主动联系上报入境情况,境外来(返)渭人员逾期不报或拒不配合集中隔离的,将依规依法从严处理。
七、区应疫办设立疫情热线电话(0913-2884199),请广大群众及时提供疫情线索。
八、本通告自2020年3月9日0时起执行。
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
扩散
相互告知
(来源:临渭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