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渭南市《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讲活动首站在临渭区举办。记者 许艾学 摄
陕西网讯(记者 许艾学 陈冰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10月26日上午,由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主办、中共临渭区委承办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讲会在临渭区召开。
会议邀请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库专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刘莉教授作专题宣讲培训,分别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启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展望三个方面,对秦岭的历史文化脉络,《条例》的修订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让大家对《条例》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也为下一步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指导。
通过举办此次宣讲活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秦岭保护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自觉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扎实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动秦岭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根据工作安排,《条例》宣讲活动还将在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陆续开展。
临渭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曙升主持宣讲会。记者 许艾学 摄
会议邀请渭南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库专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刘莉教授作专题宣讲培训。记者 许艾学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