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刘君鹏)再有不到一周时间就是11月11日,对于习惯在网上购物,而且早已摩拳擦掌的买家来说,“双十一”可以称的上是一个“疯狂”的“节日”。但当你在一次次支付成功,清空购物车时,购物的风险也随之而来。西安市消费者协会根据往年受理的相关热点投诉,提醒广大消费者,网上消费一定要保留截图,以便维权。
细心的买家可能已经发现,不少电商今年推出“定金膨胀”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预先支付的定金在最后结算时,有可能可以当做订金本身金额的数倍来使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订金“和“定金”之间的区别并不清楚,一般来说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无需双倍返还,交付订金的一方违约,在赔付对方违约损失后仍然可以要求退回订金。因此,消费者一定要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以免上当受骗。
西安消协还提示:购买商品时,消费者要索要发票或收据,对商家的宣传、聊天记录、订单详情做好截屏,以防不良商家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记者采访发现,对相关信息进行截屏保留,已经成为大多数买家的习惯。
西安市民:“一般会把(快递)单号,该截图就截图保留下来。像聊天记录,拍的单号和订单号全部保留下来,还有快递单号。”
西安市民:“和卖家的沟通记录,这个我会留着,万一出现什么,比如说发货不及时,或者类似于这种(情况)。”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网络购物也规定了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所以,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应立即进行查看、核对商品,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尽快与销售网站联系,掌握好7天这个时限,不要由于自身原因耽误了时限,让维权行动处于被动局面。同时,双十一购物时还要警惕“明降实涨”,不要被个别网点过于低廉的商品价格所吸引,不要轻信商家所谓的“特价”“清仓价”等宣传口号。一定要货比三家,仔细查看商品的参数信息,避免不良商家趁机抛售库存和滞销产品,甚至是劣质商品。希望这些提醒能让您在接下来的这个“疯狂购物节”中避免麻烦,愉快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