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文化厅承办,甘、青、宁、新、闽、桂等省(区)文化厅(局)协办的综合性国际艺术节。首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于2014年9月12日一9月27日在陕西省举行。现就"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节徽标志和奖杯设计(以下简称“应征作品”)全球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凡国际国内范围支持和关注"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应征作品设计的单位、机构和个人(除本公告特别限禁人群)均可按照本公告要求与相关约定参加征集活动。
2、凡自愿参加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单位和机构,均需填写[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徽标奖杯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徽标奖杯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公告规定时限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3、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承办单位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均不具备应征者资格。
二、设计理念
在体现陕西文化特点的前提下,广采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关联国家文化元素,浓缩体现中华文化"和平、和谐、合作"之价值理念。
三、截稿时间
征集活动于公元2014年9月2日(北京时间)24时截至。
四、具体要求
1、本次征集作品者应提交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徽标奖杯设计稿,以下简称:[设计稿]、[报名表]、[承诺书]三份文件。缺一者,均不符合应征条件。
2、[设计稿]力求:A:古丝路特有文化概念与国际时尚相结合;B:抽象文化符号与具体形象相结合;C: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D:让国际朋友与国内民众易懂、理解和接受。
3、[设计稿]绘制形象要求:
A:应征设计稿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原则限三色)及标准组合通用徽标等。
B:绘制形象设计可单副图稿,也可由不同色彩多副图稿组成。但同时提供黑白稿。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纸张上。
C:设计稿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D:设计稿文字说明要简洁易懂;对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阐述要清晰。
4、提交设计方案同时,应提交JDP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B,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徽记设计尺寸:120mmX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色标参数。
5、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相关信息。所有信息仅限填写[报名表]上。
6、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投稿和也未以任何形式公布或为公众所知。
7、[报名表]、[承诺书]均需由创作者亲笔签名;单位、机构为创作者时,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两人以上合作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暑。
五、投稿办法 1、应征作品以:A:电子邮件;B:当面交付。两种方式送达。
2、地址:西安市文艺北路一号唐人大厦10层
邮箱:
silkroad_culture@163.com 联系人:李曼蕊秦佩
电 话:029-87850466
手机:13572829782
传真:029-87850466
邮编:710054
3、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则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且完全接受和遵守本次征集规则和约定。
六、相关约定
1、作品处理。本次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备查。
2、知识产权。有关知识产权归属,应根据[承诺书]中相关约定确认。
七、作品评选
1、承办方邀请相关学者、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2、承办方在组织评选过程中:严格保秘,匿名编号,遵循公正,专家评选。
3、评选结果于2014年9月上旬,国际艺术节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宣布。
4、承办方拥有决定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徽标奖杯的最终权力。
八、奖励条例
1、专家打分初评徽标作品十名,奖杯作品三名入围作品。
2、专家再次打分评选徽标作品二名,奖杯作品二名晋级为优良方案。
3、专家合议表决方式选认出最终选中设计作品为优秀方案。
4、徽标最终选用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0元
奖杯最终选用作品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入围作品、优良作品均荣誉证书。
5、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本人应照章纳税。
九、两点声明
1、拒绝邮寄方式送达。因邮寄损伤、丢失、延误、失窃、误寄,邮资不足等其它非承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邮寄作品均不退还。
2、承办方对包括本公告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陕西省文化厅
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工作委员会
201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