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货车侧翻,货物遭哄抢的事情时有发生。而这次,掉满地的是10吨猪肉。让人心疼的是,不但肉被哄抢了7吨,连司机的车门板子都被扛走了!
8月4日,G15沈海高速,一辆从上海开往山东的货车,行驶至江苏盐城东台富安镇时不幸被人追尾,车上的猪肉散落一地,遭到附近村民哄抢。
8月9日,货主张先生称 ,共丢失了267箱猪肉,共计7吨,损失约28万元。剩下的3吨冻猪肉保险公司将折价理赔,被哄抢的7吨猪肉保险公司无法理赔。
事发现场,猪肉散落一地。
10日下午,江苏盐城东台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已追回部分散落冻猪肉,对涉嫌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10日晚间,江苏东台市委宣传部发文致歉:对于这件事的发生除了遗憾,我们更深深自责,我们接受媒体和网友的批评和监督。
“捡拾”?“哄抢”?
从物权的角度审视此案,这起事件中的是非曲直十分清楚。张先生车上运载的猪肉不论是否掉在了路面上,其保管权都属于张先生,旁人无权染指。在这种情况下,拿走猪肉的人是“哄抢”也好,是“捡拾”也罢,其行为均属于非法侵占,涉嫌违法犯罪。 这个道理,不仅警方明白,张先生明白,参与哄抢的当地民众应当也都明白。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是小学就应当懂得的道理。因此,每个在事件中“趁火打劫”的人,都不能以“不知者无罪”的理由自辩。 中青评论 杨鑫宇
哄抢行为有没有触犯法律?
答案是: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以下罚款;如果盗窃数量较大,或者多次作案,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而本次事件中,因猪肉涉及金额较大,部分村民的哄抢行为或涉嫌犯罪。
知法犯法?
为何哄抢的民众会如此冲动?
“法不责众”或许是最合理的解释。此前,许多地方都曾发生过性质类似的哄抢事件,然而我们却很少听说有多少参与哄抢的民众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哄抢案件最后都不了了之,被抢的苦主只能“自认倒霉”。 只有让所有人意识到哄抢并非没有代价,才能震慑住那些抱着“白捡便宜”心态的潜在违法者。
如何破除“法不责众”的困境?
对于“难抓”的问题,最大的解决希望就是借助技术侦查手段。如今,监控设备已经覆盖了大多数主要路段,警方在出警时也会携带专门用于记录警情的摄像装置。借助于最新的人脸识别技术和公安机关的数据库,找出视频中的作案者身份早已不似过去一般艰难。对于哄抢事件,警方不妨把高科技的“牛刀”拿出来用一用,让哄抢者能够有所忌惮。 而对于“难罚”的情况,解决问题的关键则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哄抢频发的地方,完全可以在本地治安管理规定中,参考总案值(而非单人哄抢案值)进行处罚,对个别带头哄抢的人施加连带责任惩罚。事实上,只要能让“占便宜在前”的人付出代价,那么大多数人在哄抢之前都会掂量掂量。 中青评论 杨鑫宇
都2020年了,
吃相难看的哄抢该消失了!
又见“哄抢”,这也让部分人的素质又碎了一地。 虽然当地官方积极介入,追回了部分猪肉,帮货主挽回了些许损失,但视频画面中哄抢者骑着电动车、开着三轮来抢东西的场景,很难让人过目即忘。这样的哄抢举动,无异于赤裸裸地践踏道德和法治的双重底线,既丑陋也恶劣。 善与恶、丑与美,有时就在一念之间。孟子曰:“羞恶之心,义之端也。”但在哄抢现场,羞耻心显然是缺位的。自律失效,就需要他律登场。依法惩治哄抢者特别是带头哄抢者,就是“他律”的重要手段。 说到底,都2020年了,吃相难看的哄抢该消失了! 新京报 陈广江(职员)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事业部
责任编辑: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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