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病女学生被推上手术台,手术中途让打电话借钱,安康这家民营医院丧尽天良。”近期,陕西安康兴安医院被曝光存在治疗乱象。
10月7日,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兴安医院有关问题调查处置工作组对该热点事件进行了通报:目前,已对安康兴安医院停业整顿,停止主治医生操某某执业活动,约谈并责令医院院长辞职,责令医院严肃处理业务副院长、科室主任和医生操某某。患者及家属已与医院就纠纷自行沟通协商一致。
对安康兴安医院是否为“莆田系”医院,不少网友提出了疑问。
《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从股东名单和法定代表人无法区分该医院是否为“莆田系”。不过从安康兴安医院和安康市福建商会官网发布的历史信息可知,安康兴安医院董事长为林向阳,林向阳同时还是安康市福建商会副会长、安康华兴妇产医院董事长、安康市工商联(总商会)第四届执行委员。林向阳旗下医院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和因医疗纠纷被诉。
网传消息显示,10月4日,学生家长许女士反映,孩子路某甲放假在家浏览手机时,被弹出的安康兴安医院医生咨询窗口引导至安康兴安医院。
网帖称:“一个姓操的医生开了两个检查单。检查完后,医生示意护士将学生路某甲带到手术室继续检查。然而,医生直接给路某甲做手术。学生路某甲认为是在例行检查,浑然不知道在给自己做手术。手术中途医生停下来让学生路某甲签三张单子,是手术同意书和费用单子。学生路某甲感到不对劲,要求下手术台给家长打电话。医生制止不让给家长打电话,也不能下手术台,说手术血流不止,很严重有生命危险,让学生路某甲有多少钱赶快交纳。学生路某甲将所有的1200多元全部交了。医生说不够,赶快给同学打电话借钱。联系几个同学后没有借到,医生让学生路某甲在手机网上和花呗上借款,又让路某甲签订一个欠款单,说手术结束后再想办法补齐。”
此后,路某甲同学发现路某甲借款数额较大,语气惶恐焦躁,认为遭到绑架,遇到危险,随后电话告知其家长。家长赶到医院手术室时,医生才意识到出问题,草草结束手术。
10月7日12时许,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网络反映安康兴安医院有关问题调查处置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介绍,2021年10月4日中午,“路某甲”(17岁)在其同学陪同下到安康兴安医院就诊,医生操某某接诊、检查并诊断为宫颈赘生物。“路某甲”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操某某对其实施了手术,不存在手术中签字、虚假手术(在其他医院检查的部位与安康兴安医院手术部位不是同一部位)问题。但在诊疗过程中,安康兴安医院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签字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进行检查和手术,存在管理不规范、告知不到位、医风医德不端正等问题。
《通报》称,目前,已对安康兴安医院停业整顿,停止主治医生操某某执业活动,约谈并责令医院院长辞职,责令医院严肃处理业务副院长、科室主任和医生操某某。目前,患者及家属已与医院就纠纷自行沟通协商一致。
《通报》表示,安康市汉滨区将举一反三,立即在全区集中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正在进行调查。
企查查数据显示,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目前股东有三位,分别为林玉腾、吴剑波、陈国明,三人持股比例分别为67%、20%、13%。
据记者了解,兴安医院与安康华兴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妇产医院”)有着密切的联系。企查查官网显示,华兴妇产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为林向阳。该公司股东有三位,三人分别为林向阳、苏庆云、陈国明,持股比例分别为38.46%、38.46%、23.08%。
林向阳曾任法定代表人的关联企业中,“安康兴安医院”现已注销。2016年该企业名称从“安康协和医院”变更为“安康兴安医院”。2018年7月,该企业地址从“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51号”变更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78号”,后者正是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的现地址。
据安康市福建商会官方网站,林向阳为安康市福建商会副会长、安康华兴妇产医院董事长、安康市工商联(总商会)第四届执行委员。
另外,据安康市福建商会发布的历史动态信息,2018年10月16日,安康市福建商会副会长林向阳曾带领旗下安康兴安医院医护人员到培新街社区活动中心开展敬老爱老活动。根据安康兴安医院官方消息,2019年1月,林向阳以公司董事长名义参加兴安医院迎新晚会,同年5月参与接待汉滨区政协委员会委员及调研组领导调研指导工作。
安康兴安医院曾因医疗责任纠纷被起诉。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判决书显示,患者胡某于2018年在安康兴安医院做无痛人流手术,术中出现大出血,经紧急抢救后转入安康市中医医院继续治疗。
根据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意见,兴安医院存在过错,与患者病情恶化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患者后被评定伤残等级为十级,故兴安医院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兴安医院承担胡某某手术治疗损失11.53万元的65%,即7.49万元,兴安医院赔偿胡某某精神抚慰金4000元。
此外,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市监处字[2020]10号】文书显示,2020年12月,由于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相关规定,兴安医院因使用过期第二类医疗器械被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