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丝路情韵》网, 网址:www.siluqingyun.com; www.siluqingyun.cn  投稿信箱:2569427969@qq.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丝路要闻    魅力西部    国外风情    丝路在线    丝路头条   多彩渭南    法制之窗    反腐打黑    丝路论坛    军事瞭望    公益慈善    秦声秦韵    东盟在线
光影华山    今日华山    人文华山    山水华阴     驴友在线    文化在线    红树林影视   财富人生    企业家风彩    景点推介    旅游世界    军旅在线    杏林风景    农业科技
西部公安    西部检察    西部法院    资源与环保   历史名胜    历史典故    传奇故事    历史名人    艺术精品    社会万象    旅游文化    传统工艺    奇石根雕   民间艺术
华阴政法      摄影家      风光摄影      人物摄影     书画长廊    名人书画      综艺在线      小说       散文       诗歌       剧本      杂文随笔      纪实文学    生活百科
 
   □ 丝路在线
· 第四届消博会丨创新消费融 ..
· 青瓦土墙 溪水潺潺(走 ..
· 新年好消息!房贷利率又降 ..
· 中央军委举行晋升上将军衔 ..
· 油价6连降 ..
· 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20 ..
· 2023海内外河南商会会 ..
· 中德职业教育发展交流会在 ..
· 十年春华秋实 五维 ..
· 省妇女健康促进会举行第四 ..
文化在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文化在线
“劣迹艺人”或被永久抵制,警醒了谁

“劣迹艺人”或被永久抵制,警醒了谁

 
发布时间:2021-02-06

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制定发布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将于下月起试行。其中明确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其实,早在2014年,监管部门就明确要求,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此后,有关部门一再强调,广播电视邀请嘉宾应坚持“四个绝对不用”标准,基本堵死了“劣迹艺人”复出之路。特别是那些存在吸毒、嫖娼等行为的演艺人员,不仅被监管部门逐出舞台,还被观众抛弃,彻底“凉凉”。

不同于观众排斥和监管约束,这次对“劣迹艺人”来说,是行业规范。这是演出行业协会的权利,也是责任。应当看到,这个行业规范有强大的约束力,绝不是表表态而已。一旦演艺人员有劣迹,不等舆论和监管部门出手,行业协会就要“清理门户”,轻则被抵制1年,重则被永久抵制,也就是说性质极其恶劣者,等于告别了演艺行业。自古以来,来自业内的抵制和管束都有极大威力,不容小觑。

这个行业规范都有哪些内容?如何明确边界,免得演艺人员进退失据?管理办法中规定得很细致,操作性较强,具体提到了15个“不得”。比如,不得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不得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不得违反广告代言相关法律法规,或以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这些规定深得人心,一旦得到落实,既是对舆论关切的回应,也为相关艺人敲响警钟。

规定再好,贴地而行才有意义。怎么落实?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邀请、组织处于联合抵制期内的演艺人员参与演出行业各类活动,也不得为其提供其他宣传、推介等便利。其他相关平台也有责任响应,比如广电媒体和社交平台等。毋庸讳言,一些艺人尽管劣迹斑斑,但依然过得风生水起,原因就在于一些平台在流量思维支配下,置禁令而不顾,将有劣迹的艺人奉为座上宾,在消费“劣迹艺人”的同时也在消费自己的形象。

需要厘清的是,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对“劣迹艺人”并不是只顾抵制,更不是不讲道理地抵制,而是很有分寸感。情节不重的,批评教育即可,或取消参与行业各类相关评比、表彰、奖励、资助等资格。事实上,有些艺人犯的错很轻微,改过自新了完全有权利继续活跃在演艺舞台。但是,犯了原则性错误,特别是违法犯罪了,再想回到舞台上,就很难了。

“艺人管理有据可依,劣迹惩罚有章可循,行业自律有约同心。”出台行业规范,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违规情节与惩戒措施相适应,正是对演艺人员负责。而演艺人员更需要对自己负责,毕竟成才不易,从业不易,在艺术上有所作为更不易,一旦出了差池很容易毁掉事业前程。勤修为,知行止,越是名气大越爱惜羽毛,才能拥有更为丰饶而灿烂的艺术人生。

【作者: 】  【发表时间:2021/2/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和谐陕西网 铜川慈善协会 渭南文物旅游网 环球网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国际日报 中国检察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日报 新华网 央视网 中国公安 中国文物信息网 太华索道 陕西 西部法制报


网站备案:陕ICP备14008634号-1       投稿信箱:2569427969@qq.com 

地址:中国·咸阳        电话:131-5212-8066       传真:029-33765110

您是第 位客人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内容未经本网站及作者本人许可,不得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等,违者本网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网站所用文字图片均来自作者投稿和公共网站,凡图文未署名者均为原始状况,但作者发现后可告知认领,我们仍会及时署名或依照作者本人意愿处理,如未及时联系本站,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