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检察官接收案件后快速审查案件,集中向犯罪嫌疑人详细阐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办案程序、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相关问题,在讯问过程中注重从法、理、情的角度分析,让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自身犯罪行为对社会、他人和家庭的危害性,促使他们自愿认罪、真诚悔罪。
同时,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该院安排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集中时段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集中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在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精准量刑的意见后,认真细致审查全案,最后集中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该院在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积极作为,主动探索创新权益保障机制,继续与律所达成协议,安排律师固定时段在检察院、看守所、强制隔离治疗中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生效,依法“可用尽用”,不仅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还进一步提高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适用率和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为有力、平稳地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