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制造震惊渭南乃至陕西的华阴市五方乡杨家城村特大杀人案的被告人项宗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0000元。 被告人项宗银在西安经营了一家叫做圣剑的广告公司。2014年3月17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华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6日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项宗银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了杨珍珍,并建立男女朋友关系。杨家人得知此事后,极力反对杨珍珍与项宗银往来。杨珍珍明确告知项宗银要断绝来往后,2013年3月10日,项宗银从西安来到华阴找杨珍珍。3月11日上午,项宗银来到杨珍珍家,杨珍珍拒绝其入内,项宗银返回华阴县城后,购买了一把斧子,于当晚8时许携带作案工具斧子及随身携带的挎包乘坐出租车又来到杨珍珍家。3月12日凌晨,项宗银持斧将门撬开进入室内,杨珍珍之母赵升侠上前阻止,项宗银便持斧子砍向赵升侠头部,随后对被害人杨美莉、杨珍珍进行砍杀。项宗银听到杨美莉的儿子杨恒瑞在屋内哭喊,又持斧对杨恒瑞进行砍杀,致四人当场死亡,后逃回老家安康市紫阳县。2014年3月15日公安机关在其家中将项宗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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