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18时许,民警在街面巡逻中发现武帝路北段有一男子燃放烟花炮竹,立即上前制止该男子,后将其传唤至办案区。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因购买一辆新车,为图喜庆,便在此放炮庆祝。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当事人张某已深刻反省并对违法行为追悔莫及,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民警呼吁: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从公安机关处罚的案件中吸取教训,消除侥幸心理,自觉抵制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携手共创和谐、清新、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