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临渭检察】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对在全省检察机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年攻坚”专项活动中,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姜忠平荣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年攻坚”专项活动“优秀个人”。
姜忠平同志作为临渭区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长期工作在民事、行政检察一线,工作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在全省检察机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年攻坚”专项活动中,他积极拓展监督范围,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突破口,用心用情用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9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7件,向同级法院或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3件,全部得到采纳,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是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为更好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年攻坚”专项活动,他首先要求全员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办案理念,重点把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作为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抓手,持续深入推进。面对行政检察人员在工作中对法院的执行行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把握不准,以及存在不敢监督和不善监督,难以适应新时代行政检察办案要求等业务上的普遍问题,他从业务学习抓起,带领部室行政检察办案组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有关问题解答》、典型案例与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相关文件,在学习中强化对行政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适用,夯实专业理论基础、提高办案能力;针对行政检察监督案源短缺这一现状,姜忠平不胆怯,不退缩,知难而上,积极作为,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部门的协作配合,把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作为基层检察院的行政检察主要业务抓实抓好,在工作中高度重视对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真正解决当事人的诉求和问题,达到案结事了政和,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
在工作办案中,他还善于加强与民事非诉执行监督的结合,形成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合力。为了让更多群众和行政机关了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他积极撰写宣传稿件和调研文章6篇,扩大行政检察工作的宣传度和影响力,其中《临渭区检察院办理首起民事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被《西部法制报》采用;《临渭区检察院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突破口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被《渭南日报》等媒体采用;调研文章《马某的监督申请是否应得到支持》被《渭南检察》刊发。
行政检察具有“一手托两家”,兼顾监督审判权与监督行政权的双重功能,是“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和国家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做实行政检察,姜忠平将带领办案团队,以精准监督为导向,不断提高行政检察办案质效,着力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新机制,以“监督格局多元化、办案导向精准化、基层业务实在化、工作机制一体化、素质能力专业化”为标准,做实行政检察,用心用情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服务保障临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