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蓉宣读《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要求以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提高认识,务求实效,各部门要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倾听群众诉求、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同时要加强宣传,营造为民服务的浓厚氛围,展示临渭检察执法为民、服务群众良好工作效果。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指出要在执法办案中为群众办实事,办案是检察院的基本职能,为群众办实事的基本要求是将案子办好办优,要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效率,做到执法为民,公平正义;要切实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严格落实“业务规范、服务规范、设施规范、形象规范”要求,全面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要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主动搭建救助平台,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做好志愿服务等活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大明主持会议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蓉宣读《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一环,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期待的事情做起,做到过程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在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中体现检察担当,展现检察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