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 瑾 张 峰)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正式实施,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强调并安排,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联合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各种类型活动,织牢织密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网,将国家给予未成年人的这份最强的护身礼物实实在在的送达未成年人手中。
多部门点对点对接 构建安全文明校园
为督导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全面落实情况、推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的落地生根和宣传新的《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6月1日至今,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点对点对接学校,全面对辖区内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和法治宣传。
学校作为校园安全的直接管理者,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引导起着极大作用和影响,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协同多部门点对点的对接学校,从“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校园周边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宿舍安全等方面对校园全面督导检查,直接发现存在的校园安全隐患和漏洞,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从而以点带面发现普遍存在于校园内外的问题,制定更精准的法律服务方案维护校园安全,对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社会各界共参与 同护未来显担当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天,临渭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代表及南塘小学师生等21人共同参加“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将法治知识带回去,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
活动参观了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在法治教育馆内,10名小学生面对“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做社会主义道德的捍卫者”郑重承诺,立志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懂法少年,为自己、为身边的人树立榜样;在模拟法庭室,让同学们积极参与扮演法官、公诉人及辩护人等角色,并通过讲解通俗易懂的案例告诫同学们要学法、尊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让社会各界人士和师生深入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什么是不良行为,如何自我保护等法律知识以及了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让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种子悄然萌芽。
法治教育进校园 阳光照亮成长路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构建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模式,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针对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专等不同年龄段的典型突出问题,开展不同主题的法治宣讲,通过法治讲座、国旗下宣讲、法治情景剧等提升法治课参与度与趣味性,让学生近距离感受法治力量。
同时,积极开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和法律知识讲座,就依法治校的内涵、主要任务以及依法治校涉及到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法律法规进行阐述,着重讲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建立完善预防、处置性侵案件相关制度”等内容,并结合辖区内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引导在校师生养成平时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好习惯,促进校方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学生依法就学,构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副校长履职是诠释检察担当的具体举措,今年该院法治副校长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场,进行校园安全督导92次,邀情师生到临渭区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参加检察开放日1次。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落实落细法治副校长职责,通过开展更多的活动全方位、多维度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更精准贯彻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理念,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着力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宣传讲解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筑牢“防火墙”,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护航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安全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