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 瑾 张 峰】近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大明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在党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建立了由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坚决有力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聚焦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整治、固本强基等重点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办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以严格的纪律作风,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强将坐镇 精兵作战
自2020年以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大明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他靠前指挥,切实负起了领导和组织推动责任,带头组织学习12次,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24次,案件分析会5次,为各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推进排除阻力。同时,深入办案一线,带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65人,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1件12人,恶势力犯罪团伙5件53人,已全部起诉至区法院,作有罪判决,其中包括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杨某某等3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效果明显,建立涉黑涉恶涉“保护伞”财产刑执行检察档案,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7件34人;发出促进行业治理的检察建议7份,全部落实回复,个人指导和参与办理案件3件51人;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接受了渭南市、临渭区人大、政协专项视察3次。
依法全面履职 加强社会治理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制定了《临渭区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协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召开重大案件会商会议30余次。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加强案件实质审查,依法对48名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落实“一案一整治”要求,针对黑恶案件发生的原因及社会治理风险隐患发出检察建议12份,均收到整改回复,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有黑必扫 除恶务尽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保持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力度不变、措施不软,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着眼长效常治,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推动平安临渭建设迈上新台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