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9月29日消息(记者雷恺)陕西白水县人民检察院采取系列措施,将“阳光检务”工作提升到深化检察改革、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高度,从体现检察工作人民性、推进司法民主化、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的视角全面推行,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陕西白水检察院院结合工作实际,以案件管理中心为平台,设置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开通白水检察门户网站、微博等新闻媒体、电话查询系统,搭建了立体化案件信息查询平台,承载权利义务告知、案件办理情况查询、业务咨询、控告申诉接访、律师会见阅卷接待、新闻发布、检察长接待以及各项检务宣传等检务公开职能,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的检务咨询与服务。
该平台由案件管理中心负责完成案件的录入、登记、分派、换押、告知、移送、信息上传、接待群众对案件信息的查询等工作。查询群众只要拨通一个电话,或者利用身份证号码登录该院开发的互联网案件查询系统,就可以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实现了在线查询与会见阅卷预约。同时规定案件查询范围为各项主要检察业务,查询对象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保障了各类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在渭南市率先成立了律师工作站,配备了专用办公设备,为律师阅卷提供专门的场所和平台,只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三证)即可到案件管理中心查询,从根本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已答复法律相关查询超过2万人次,接待律师68人次。一名犯罪嫌疑人家属曾先后在网上留言9次,询问案件侦查期限、起诉期限、判决情况等,每次留言都得到了该院干警的及时答复。该家属感激地留言:你们真是为我们当事人着想,不但免去了我舟车劳顿之苦,也为我省去了来往的费用,衷心感谢贵院对我的帮助,100个赞!
同时,陕西白水检察院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对于举报、侦查、逮捕、起诉、抗诉、申诉等各个诉讼环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的告知,严格依法进行,并将告知内容通过笔录、诉讼文书或者工作文书予以载明。开通了官方微博,出台了《关于公开发布相关检察文书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立足于“保障人权”的基本点,规定在公开的法律文书中均隐去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如被告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受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等。公开的法律文书涵盖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抗诉书、民事(行政)抗诉书、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相关检察建议书等七大类法律文书。实行“谁承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除起诉书在一审开庭后公开外,其它一律由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在向当事人宣布后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同时,陕西白水检察院还建立“检察开放日”长效机制,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和人民团体、市民、新闻媒体、律师代表请进检察院,搭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的沟通平台。近年来,共邀请300余人参加,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