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孙东)为认真吸取陕西淳化“5·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华阴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铁拳执法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以客车、旅游包车等游客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于5月19日晚,华阴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华山高铁北站查处一起涉嫌酒后驾车承载游客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城区中队民警在华山北站设卡查车,21时35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陕ER6142白色金杯面包车沿广场路向南驶来,民警遂上前检查,当驾驶员下车时,民警发现他脸色泛红、满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王某(陕西省大荔县韦林镇金龙村五组人,准驾驶车型:B2)的血醇浓度为2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扣留其机动车,并将其带回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王某交代,5月19日15时左右,王某和朋友几人在大荔县韦林镇街道一家饭馆喝酒,当时共喝了12瓶雪花啤酒,当晚王饮酒后驾驶面包车同朋友一行6人从大荔来华阴旅游,准备晚上爬华山,面包车上除两名女性以外,包括驾驶人在内的4人全部饮酒,没想到刚进入华阴城区,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办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严厉处罚,而王某所持的B2驾驶证还将在满分学习考试合格后被降型为C1,至此王已后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