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检察四项举措贯彻落实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聚餐聚会聚集
本网讯 近日,市院、市县纪委相继发出了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聚餐聚会聚集的防控指令。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减少人员聚集性风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我县“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自觉落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使命责任,
高站位推进,第一时间部署安排,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文件精神落地落实。

一、深化宣传教育,确保人人知晓。第一时间在“两微一端”媒体平台及院工作群中进行转发,要求全体干警按照要求,严格遵守执行。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以部室为单位深入学习,各分管院领导亲自主持督学,确保文件精神入脑入心,笃行不怠。
二、开展全员核酸,确保人人安全。针对本院人员流动性特点,为保证机关安全,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县应疫办重点任务清单文件要求,决定在机关开展全员核酸检测。3月18日下午检测工作顺利完成,此次核酸检测做到了应检尽检,为我县疫情防控大局奠定了安全基础。

三、加强报备管理,划定制度红线。严格执行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婚丧嫁娶、大型会议筹办等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专人管理,严格落实个人(部门)申请,部门领导、分管领导、检察长层层审签制度,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目前严禁组织、参与任何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聚餐聚会;严控聚集,召开会议间隔落座、规范做好防控措施;同时非必要不离荔,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非中高风险区),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填写《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外出报备单》及《疫情防控承诺书》,明确外出、返回时间、地点及自身责任。用制度划定红线,引导全体干警带头落实防控要求。
四、加强监督检查,从严追责问责。院办公室切实负起责任,在加强院日常防控的基础上,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聚集聚会聚餐或者未经审批报备擅自离荔,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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