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志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缜密侦查、细致工作破获一起贷款诈骗案,涉案价值20万元。
2015年10月27日,志丹县信用联社职工张某军到该局报案称:王某某以购买志丹县石油小区房子需要资金为由,向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道街分社申请贷款20万元,并向信用联社提供了他和马某某的结婚证、贷款申请书、房屋买卖合同等贷款所需资料。志丹县信用联社在审核后于2014年5月15日发放该笔贷款20万元,王某某取得贷款后,没有按照贷款用途去使用该笔贷款而是跑去云南、老挝旅游挥霍。贷款到期后不偿还,电话打不通,人找不到。
该局于当日立案侦查,通过核查该笔贷款,经侦民警确定王某某提供的购房合同、结婚证明等全部系伪造材料,并详细固定了犯罪证据。在查清、锁定王某某犯罪事实后,经侦民警立即展开布控抓捕,2015年12月20日在志丹县大酒店415房间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其伪造虚假证明文件贷款诈骗2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现已移送审查起诉。(通讯员 康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