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梁建盈 宋梦元 张 峰)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高发、频发,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破坏,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有效守护群众的“钱袋子”。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业化办案组。为遏制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发蔓延势头,专门抽调业务骨干,整合办案资源,成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案组,由1名员额检察官带领2名检察官助理主要办理非法集资等破坏经济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做到专人负责、尺度统一、精准高效。该办案组注重研究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法学理论,加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法律和政策相统一,认真梳理、精雕细琢每一起非法集资案件,打造专业办案团队。
二是强化沟通协作,提高打击合力。积极探索建立公检法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协作机制,实行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确保夯实证据基础。通过提出介入意见,围绕证据收集、侦查方向、法律适用等高效引导侦查,力争把证据确实、充分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尤其重点关注涉案财产的甄别、处置工作,为后期追赃挽损奠定基础,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犯罪线索,形成打击合力,强化打击效果。如在办理石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审查起诉工作的同时,指导公安机关查封涉案财物,通过细致的审查犯罪嫌疑人名下银行存款明细,摸清犯罪嫌疑人转移财产的思路和线索,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冻结犯罪嫌疑人关联公司的银行账号,查封固定资产,积极为涉案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万余元。
三是强化追赃挽损,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积极构建强化司法人员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的机制,增强办案人员办案与追赃并重的理念,同时强化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阐明退赃退赔对刑期的影响,促使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追缴赃款。2021年以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就非法集资犯罪通过劝导嫌疑人主动退赃56万余元。针对赃款赃物去向不明情况,引导公安机关继续开展核实、追查工作,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四是强化法律宣传,积极引导防范。坚持防治一体的工作思路,在加强打击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宣传的引导作用。今年以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先后4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深入乡镇、社区发放非法集资宣传册、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陷阱,通过走访企业向企业经营者普及金融知识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拒绝高利诱惑,警惕非法集资陷阱,提高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