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检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发挥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今年以来,该院共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6件,通过提前查阅公安机关初步形成的案卷材料,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收集、固定、整理证据,对下一步侦查工作提出针对性方向和建议。同时,提前熟悉案情以利于案件移送审查后快捕、快诉,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效。
二是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座谈会。为推进案件办理进程,该院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召开联席座谈会3次,以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为切入点,围绕管辖、定性、证据收集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交换意见、统一标准、达成共识。座谈会内容紧贴办案实际,针对性、指导性、实效性更强,有助于提高一线办案民警的执法理念和取证意识,统一公检执法理念和工作标准,助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三是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查微析疑,发现个别案件中存在着企业管理、基层治理等问题,急需整改纠治,针对个案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探究其深层次原因及内在规律,总结提升为类案监督,对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诉源治理。
四是同堂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协作配合,充分利用同堂培训的优势作用,在培训中加强交流沟通,解疑释惑,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促进办案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衔接配合更为顺畅,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已邀请公安机关干警来院参加检察公安同堂业务培训5次。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协作联动,完善监督机制,扎实履职尽责,以良好的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