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康市检察院
安康市检察院:“六禁止”确保廉洁自律过“五一”
在“五一”劳动节临近之际,安康市检察院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出台六项禁止制度切实加强“五一”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
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格做到六项禁止,即:禁止公款吃喝,禁止公款旅游,禁止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禁止公车私用,禁止违法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禁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同时,市检察院监察处将采取专项检查、定向抽查和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