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天倩) 冬日暖阳,秦岭山间,白雪消融。2024年新年伊始,在圆满完成2023年度审判任务后,在全市第一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成立一周年之际,临渭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联合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及临渭区人民法院涉及秦岭辖区的崇凝人民法庭、闫村人民法庭,深入乡村街镇、司法保护基地,开展“秦岭生态司法卫士·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
临近农历年,恰逢乡村大集,街道人流熙攘,热闹非凡。法、检两院干警以“秦岭生态司法卫士·在行动”为主题开展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活动。干警们向群众发放了宣传手册、倡议书,并就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等作了简要讲解。因桥南、阳郭两镇地处秦岭边缘地界,周边群众生活与秦岭息息相关,通过与群众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交流,从而营造保护秦岭、保护生态的浓厚社会氛围。
宣传活动结束后,两院干警一行前往“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开展例行巡查工作。巡查前,临渭区人民法院、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临渭区林业局召开了“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会议就《关于共建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实施办法》和《共建秦岭花园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合作框架协议》的进一步落实达成共识,并对加强司法保护基地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会后,两院干警十余人与林场职工一起踏着崎岖的山路,脚踩还并未消融的冰雪徒步对司法保护基地进行了例行巡查。行至林场深处,林场工作人员谈到:“这就是我们的日常工作,林场巡护、防火防盗、育苗植树,这两年随着司法保护力度的加强,许多问题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善。” 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负责人表示,日后将不断加强与林场的沟通,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力度,坚持以法治力量守护秦岭生态。
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守卫兵,是临渭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初心和意愿,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是临渭法院人的态度和决心。临渭法院将始终在法治轨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为建设美丽秦岭作出积极贡献,做秦岭生态保护的践行者和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