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检察:融合履职 刑事不起诉与检察意见“双书同送”
本网讯 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做好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确保法律公平公正实施,3月29日,临渭区检察院召开“双书同送”宣告会,会议由临渭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燕主持,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大明参加会议。会议邀请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同福全,交警临渭大队副大队长牛卫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及值班律师、案件当事人参加会议。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共四人列席。
会上,该院分别就两起涉嫌交通肇事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告。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与监督下,刑事检察办案人公开宣告并送达刑事不起诉决定书,当场向犯罪嫌疑人予以训诫;行政检察检察官向事故中队办案民警现场送达检察意见书,办案人员现场接受行政处罚意见,表示将在作出处罚决定后立即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
会后,检警双方就反向衔接过程中存在的移送机制不成熟、处罚标准不统一、衔接反馈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并交换了意见。检警双方一致同意共同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络。同时,该院现场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刑反向衔接的意见和建议。各代表、委员一致肯定了司法机关的履职工作,体现了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司法理念,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名词链接:刑事、行政两部门“双书同送”,是指在刑事检察部门向犯罪嫌疑人进行不起诉宣告的同时,由行政检察部门向有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意见书,从而推动刑事处理与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实现更快捷、高效的刑事不起诉案件处理,做好不起诉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针对实践中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不刑不罚”问题,2023年7月,最高检先后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这两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机制制度,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从而消除追责盲区、打破“不刑不罚”怪圈。 本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