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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检察:“公开宣告送达+座谈交流” 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临渭检察:“公开宣告送达+座谈交流” 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本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监督工作,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近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意见书并与公安机关就检公双方行刑反向衔接进行研讨交流。座谈会由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燕主持,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大明参加会议。会议邀请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同福全、交警临渭大队副大队长牛卫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及承办检察官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列席。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就行刑反相衔接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并通报了临渭区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情况。承办检察官就2起交通肇事案件的检察意见书依法现场向事故中队办案民警进行了公开宣告送达,事故中队表示将在作出处罚决定后立即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

检公双方围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问题、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难点、解决措施和司法实务难题进行了交流研讨,明确了案件移送、办理流程、意见送达及回复的具体细节,就持续做好跟踪督促落实、增强反向衔接实效、有序推进行刑反向工作达成了共识。该院现场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各代表、委员一致肯定了司法机关的履职成效,纷纷表示愿为该项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为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秩序作出贡献。

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释放最大司法效能的具体实践。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学习,更新办案理念,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衔接配合,不断凝聚执法司法合力,推进行刑反向衔接走深走实,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闭环,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高质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以检察新作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检察小课堂:

■“不刑”≠“不罚”,推进行刑反向衔接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通常称为“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

“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不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度。

【作者: 】  【发表时间:2024/4/1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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