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室、区法院少年法庭、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区司法局特邀心理咨询师、10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参加会议。
会上,检察官、法官、司法局工作人员、特邀心理咨询师分别从各自岗位职责出发,对《社区矫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进行解读,带领各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学习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义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会受到的处罚、监护人在家庭教育方面应承担的责任等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的警示,告诫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要深刻认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提高守法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建议各监护人要给予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更多关心关爱,日常多关注其心理动态,要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做好家庭教育。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以后会认真接受矫正,遵守各项规定,其监护人也表示会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教,尽到自身职责,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课堂、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此次活动,不仅进一步提升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悔罪意识和自我矫正意识,而且有力的督促了各监护人履行教育监管职责,对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改造考虑,与各方加强协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质效,共同推动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