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马冬蕾和同事回访完琳琳(化名)后,欣慰地说:“看着孩子的笑容,听她给我讲与小朋友玩耍的趣事,我们终于可以放心了。”
琳琳是临渭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今年5月10日,临渭区检察院联合该区民政局、教育局以及团区委等12家单位,制定了《临渭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构建了检察机关牵头,民政部门兜底,教育、医疗多部门参与的留守困境儿童保护协作机制,机制包含定期会商、线索移送和联合保护等内容。方案实施后,临渭区检察院收到了区民政局提供的琳琳存在监护缺位的线索。“这也是该方案实施后,我们收到的首条线索。”临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琼说。
接到线索后,马冬蕾迅速展开调查,了解到琳琳母亲自琳琳出生后就离家出走,琳琳父亲因疾病已过世,琳琳一直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
因法定监护人未能实际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琳琳在入学、获得民政部门救助等方面存在很多障碍。为解决这些问题,马冬蕾依托“检察+团委”合作框架协议,联系专业机构对琳琳爷爷的经济条件、身体状况、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等进行了社会调查,并走访了琳琳家邻居及所在村委会,详细了解了琳琳的家庭情况。
“琳琳的母亲离家出走多年,一直未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琳琳的爷爷虽然经济收入不高,但有能力照顾琳琳,而且琳琳也表达了想继续和爷爷奶奶生活的意愿。”马冬蕾说。经综合评估,马冬蕾认为由琳琳爷爷作为监护人更有利于琳琳的健康成长,于是出具了《社会调查报告》。
随后,马冬蕾几经辗转联系到在外地打工的琳琳母亲,告知其琳琳目前的生活情况,并征询其意愿。在认真考虑后,琳琳母亲表示自愿放弃监护权,会在能力范围内每月给琳琳支付抚养费。
随后,琳琳爷爷向法院提起诉讼,临渭区检察院也同步提交了支持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撤销琳琳母亲的监护权,指定琳琳爷爷为监护人。
“撤销或变更监护权是一方面,护佑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孩子的实际情况符合困境儿童的认定条件,但依据民政部门的相关政策,申请救助需要提供事实无人抚养的法律证明。”陈琼说。为此,临渭区检察院协助琳琳向民政部门移交相关证据材料,建议民政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为琳琳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在检察机关的助力下,琳琳被纳入民政部门登记在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同时,临渭区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案件到这里并未结束。想起多次家访时琳琳总是沉默寡言,马冬蕾的心一直放不下。在仔细分析研究后,马冬蕾联系了专业司法社工,为琳琳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阴霾。此外,检察官还联系了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针对琳琳的情况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琳琳的爷爷奶奶正确、有效履行监护抚养职责。
“如果要问我们未检检察官有什么心愿,那就是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健康快乐成长!”马冬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