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张博) 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11月22日,合阳县公安局同家庄派出所民警与热心群众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形成了群众积极参与、警民合力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11月22日,同家庄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求助称:在某农场门口发现一只猫头鹰。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猫头鹰正蜷缩在门口的一个角落,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正警惕性地望着四周,“萌”态十足。随后,民警小心翼翼将这只“小家伙”抱起。经确认,该猫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初步观察,发现其无明显外伤但精神不好,无力飞行。为确保它的安全,民警将其带回并迅速联系森林派出所,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自然。
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夜行性鸟类,也是捕食鼠类的重要益鸟,私自捕杀、饲养、贩卖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若在野外见到需要救助的猫头鹰,切不可自行救助、圈养或盲目放生,可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