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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势——守“她”权益 护“未”成长


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势

——守“她”权益 护“未”成长





网讯 近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为1名困境儿童成功变更监护权,助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体系。5月9日,当被问到新时代如何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时,临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琼说:“我院贯通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会帮扶与法律援助全链条,推动形成多方联动的权益保护机制,为妇女儿童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安全、温暖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临渭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势,不断深化与妇联、团委、关工委、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让法治阳光照进妇女儿童幸福生活。

刑事办案为本 打击犯罪有力度

临渭区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门开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对涉妇女儿童类控告申诉案件优先接待、及时移送、依法办理;与区妇联建立办案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区妇联发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侵犯等犯罪线索,及时将线索移送检察院,临渭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切实当好妇女儿童的“守护人”。

2023年,该院办理一起案件时,因时过境迁,被告人反侦查意识很强,导致侦查取证难度极大。为保障案件深挖彻查,承办检察官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完善证据,遂将其逮捕后提起公诉,并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支持,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注重人文关怀 精准帮教有维度

临渭区检察院遵循“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原则,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双管齐下;挂牌成立渭南市首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服务基地,积极引导专业司法社工广泛参与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观护帮教、心理干预、家庭教育等工作,探索建立附条件不起诉“1+3+N”考察帮教新模式,即1名检察官、3名司法社工共同为帮教对象量身打造个性化帮教方案,并确定一名主帮教老师对其进行精准帮教,实现因人施策。截至目前,该院已为50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化帮教250余次,提供心理评估与疏导支持130余次。

该院有效统筹资源,广泛链接包括社工机构、爱心企业、社区等资源参与未成年人教育、挽救,依托企业、社区等建立观护帮教基地4个,已帮助50名罪错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回归社会。在办理王某某附条件不起诉一案中,临渭区检察院委托渭南市心理学会开展社会调查、教育评估及个性化帮教,同时发出督促监护令,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考验期内,司法社工组织开展个案面谈6次,检察机关组织交流互动3次,法治教育1次,联合社区安排王某某参与劳动实践和公益服务3次,最终王某某顺利考入某高校。

搭建互助平台 司法救助有温度

临渭区检察院通过开展专项救助活动、优化机制建设、拓宽救助渠道、统筹协调内部、加强外部协作,不断拓展救助方式、突出救助效果,切实为困难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去年以来,该院对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28人,并及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在办理张某某等人被故意伤害一案中,检察官发现被害家庭因事故致贫且被害人出现严重的心理创伤。临渭区检察院在依法追诉犯罪的同时,积极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家庭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联合区妇联对被害人开展心理救助,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此外还协调民政部门将该家庭纳入低保户给予持续帮扶救助,彰显了“检护民生”的责任担当。

强化府检联动 公益保护有广度

临渭区检察院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优势,聚焦平等就业、母婴室建设、月子餐配送等领域,不断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办案实践。去年以来,针对校园周边安全、宾馆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该院制发检察建议10余份,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临渭区检察院在开展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中,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提供的某大型商场母婴室缺少基础设施的线索为切入点,对辖区内医院、商场、客运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展开全面摸排,适用诉前磋商程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5家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共督促整改母婴设施11处,其中新建设施2处,完善设施9处,让母爱更“无碍”。


【作者: 】  【发表时间:2025/5/2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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