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在电视里面看见过法官、检察官开庭审理案子,没想到今天在我们村部也能看见,这可真稀奇。”在场群众激动的声音打破了村委会原本的宁静。
原来,3月29日上午,由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正在汉阴县城关镇杨家坝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
据调查,近年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逐年增多,酒后驾驶屡禁不止,甚至一些驾驶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法律打击的范畴,侥幸心理普遍存在。为此,汉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就这起典型的危险驾驶案件,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在杨家坝村委会进行一场“特殊”的庭审,希望通过对此案件的审理,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上午九点整,一声法槌声落下后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袁某某被法警带入法庭,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殷小玉、检察官助理凌倩倩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并针对本案的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一一进行举证,就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发表公诉意见,在最后的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了入情入理的教育并指出:法律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惩罚,而是要起到一个规范和引导作用,广大群众要共同行动起来,拒绝酒后驾驶,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谨记于心、外化于行。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其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违,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伏法。
在场群众不禁感慨:“今天的庭审让我们近距离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一定听检察官的话喝酒之后绝不开车。”
通过这场在村支部里的“特殊”庭审,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以送法进“村”、以案说法的方式,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生动立体地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达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为“平安汉阴、幸福汉阴”建设添上独特的检察色彩。
来源:汉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