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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让公益诉讼成为公共利益的硬核“屏障”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让公益诉讼成为公共利益的硬核“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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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热线)公益诉讼关乎绿水青山,也关乎舌尖安全。3月26日上午10点,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孔冰,检察官助理安琨、董格格做客《环境热线》,为广大听众深度解读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的主要职能,并围绕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民生热点,讲述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以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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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存在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并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的领域

目前,检察公益诉讼的领域可以概括为“4+N”。

“4”是四个传统而且核心的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N”代表的是在不断拓展的新领域。目前,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已经积极稳妥地探索和办理了涉及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一系列新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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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的办案程序

(一)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发现

一是“内部挖掘”。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

二是“外部联动”。先后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会签了协作意见,聚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围绕线索移交、信息互通、专业支持、联席会议等关键环节,畅通协作渠道。

三是“科技赋能”增实效。积极运用大数据筛查、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等现代科技手段。

四是“公众参与”。12309检察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

(二)立案审查

检察机关收到线索后,会进行初步核查。如果认为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就会依法立案。立案后,检察机关会指定检察官或者办案组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般由行政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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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取证

立案后,检察机关会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这是办案的“核心环节”。检察官会通过实地勘查、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委托鉴定、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

(四)磋商与检察建议

调查结束后,如果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检察机关不会直接起诉,而是先进行“磋商”,或者制发“检察建议”。

磋商:就像“圆桌会议”,检察机关邀请行政机关、相关单位和专家,共同探讨问题解决方案。

检察建议:如果磋商没有达成一致,或者问题比较严重,检察机关会制发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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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起诉讼

如果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损状态,检察机关就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六)跟进监督与长效治理

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还会进行“跟进监督”,确保问题真整改、不反弹。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检察机关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会诊”,听取意见建议。对是否发出检察建议、是否提起诉讼等关键节点,公开听取听证员意见,确保办案过程公开透明,处理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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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成效

1、督促保护沋河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

该案系针对沋河河道及湿地污染问题,组织住建、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召开磋商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水利和湿地专家担任听证员组织公开听证,由专家论证生态修复效果,确保整改工作科学有效。

2.督促整治“月子餐”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妇女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这个案件是针对月子中心及月子餐配送机构食品安全隐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有力规范母婴护理机构的行业经营秩序。

检察品牌创建情况

“清渭源”检察品牌是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打造的公益诉讼检察品牌,2024年被省检察院确定为重点创建品牌。

“清”代表以山青水秀、天蓝气清、人民安居乐业为工作目标;“渭”突显了临渭区独特地域属性;“源”意味着追根溯源,从深层次、源头上去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问题。

品牌立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良好基础,蕴含溯本求源,实现渭水清澈的愿景。集中展示了公益诉讼检察形象和成效。2025年,“清渭源”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第四届优秀文化品牌。

【作者: 】  【发表时间:2026/3/2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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