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中,检察干警主动与企业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面对面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企业特种设备种类、使用频次、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人员培训等整体情况,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与政策解读,引导企业深刻认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经营”理念,自觉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全面摸清特种设备安全“真实家底”,检察干警以“过筛式”排查、“清单化”核验方式,对企业在用压力容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逐项细致核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依法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设备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定期检验、是否配备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关键环节,细致排查管理漏洞与安全风险,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准。
经全面调查核实,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特种设备未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未按法律规定定期检验、个别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上岗操作等违法违规情形。这些问题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发展、职工健康与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一是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职责,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执法与源头治理,对逃避监管、私自改装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切实防范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下一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回头看”“再核查”等方式,推动问题隐患清零见底,以法治力量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以“检察蓝”全力守护县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