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干警首先来到位于临渭区向阳街道办事处西张村的裴延寿烈士墓,该烈士墓是渭华起义红色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裴延寿,乳名长安,字仁山,1900年生,渭南城关镇北张村人,1926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受党组织指派到沋河川王埝村任教,秘密开展革命活动,建立了王埝村党支部,并任书记。渭华起义中进县城执行送信任务时被敌人逮捕,经严刑逼供,仍宁死不屈,1928年5月9日,裴延寿在渭河岸边被国民党杀害,时年28岁。检察干警走近墓前驻足凝视,深入了解渭华起义的历史背景和重要意义,深刻感悟革命先辈不畏艰险、英勇斗争的革命精神。
随后,检察干警来到临渭区双王街道朱王社区,寻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朱王秧歌剧。朱王秧歌剧是流传在渭南地区的一种民间戏曲艺术,起源于明末清初,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其形式活泼,曲调优美而细腻,内容丰富多彩,具有一整套唱、念、做、舞的演唱形式,曲调繁多,有高、中、低音调,开门调、平音调、半开门调、花音调等,句尾多以虚词为主。朱王秧歌剧在渭南地区秧歌剧中独树一帜,有独特的艺术价值。听着朱王秧歌舞的演出,大家进一步感受到,非遗的生命力,在于代代相传。朱王秧歌剧依靠口传心授,在一代代民间艺人手中绵延流长,承载着渭南本土的民俗风情与人文情怀。干警通过与当地传承人交流,全面了解该剧发展现状和传承利用面临困难问题,共商保护之策。
红色铸魂,非遗润心,二者共同构成了渭南这片土地珍贵的精神财富。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红色与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扎实履职尽责,提升工作质效,磨砺过硬队伍,在保护革命文物和文化遗产中展现检察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