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在提前介入犯罪嫌疑人马某等人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一案中,发现案发事故地点在该公司所在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车间。经了解,该公司系华阴市一民营企业,主要加工生产销售水泥、石膏粉等建筑材料及工业垃圾的回收利用。2017年11月该公司与下设建筑垃圾利用车间签订了合作承包协议,由公司提供相关手续、场地、建筑垃圾原料等,车间承包人马某负责生产及安全设施、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于车间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保措施、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在生产过程中违章作业,发生了重大生产责任事故。
2018年7月5日上午,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杰带领刑事检察部侦监组四名干警,与华阴市公安局罗夫派出所负责人及办案民警一起来到华阴市禹门水泥有限公司,实地查看该公司因安全制度及安全设施不健全、职工违章作业导致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事故现场,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重点围绕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如何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提出了六条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
针对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漏洞,该院建议: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的情况发生。
二、强化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规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仅仅放在口头,而应落到实处,要让每个职工都知道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纪律和各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健全劳动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生产条件,劳动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法律法规的标准。完善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改进或更新劳动安全设备。
四、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危险源作业的监控,建立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施工作业人员也应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明确自己的岗位和职责,不能擅自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与自己工种无关的设备设施。
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以便提早发现和预防安全生产违法犯罪。
今年以来,华阴市检察院坚持跳出检察看全局的工作理念,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明确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服务保障企业营商环境的“九个强化”措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次“六条检察建议”的提出,再次以个案具体诠释了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检察担当。
供稿:刘国华
摄影: 孟帅
编辑:史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