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在他的《说难》中写到: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意思是说做事情因为保密会取得成功,因为泄秘会遭遇失败。“秘密”二字各有一“必”,也就是“心”加了一把保险锁。守口如瓶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君子之道。
每每吟诵南唐后主李煜的词,让人不禁为南唐国的灭亡而叹息,当时的南唐国地处僻远,地形复杂,宋朝原本无心消灭南唐国。由于南唐主李煜没有丝毫的保密意识,轻信了宋朝使者所说的收集各国地图来制成完整地图以造福后人的言辞,拱手将本国地形图及人口分布图交给宋朝使者,泄露了国家机密最终导致亡国的悲剧。几千年来,多少人、集团、政权因为保密而获得丰厚的利益,因为失密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加入党组织的时候,每一名党员同志都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战争时期,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向我们证明了保守机密,维护民族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和平年代,保密亦是没有硝烟的战争,保密工作的成败,小可影响一人一物,大可影响一国一城。新形势下的今天,保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每一个人都应尽职尽责做好保密工作,认真落实党的保密方针政策,熟练掌握保密技能,保障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绝对安全。
我国法律在强调审判公开的同时,也严格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依照法律规定,保密不仅仅体现在保守国家、个人、商业秘密,一方面明确维护报案人等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权利。对于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公检法机关应当为他保守秘密;另一方面还体现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由此可见,保密不仅仅是政法系统的责任,也不仅仅的一项义务,它也是全体社会公民的责任和权利。
作为一名检察机关的保密员,我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业务实践中,坚持把保密工作融入其中,协助修订完善了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使保密工作有章可循。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经常对涉密计算机使用、涉密文件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保密制度的落实。同时定期与全体干警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小手册,坚持警钟长鸣,把保密工作融入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革命烈士徐玮曾说:“人生的价值,即以其人对于当代所作的工作为尺度”。不论是修身养性,还是遵守法度,唯有懂得保密,才能掌握人生与社会的天平。美丽中国,平安为基,每一公民都应该用自己的责任心筑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将保密工作进行到底。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