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近年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措施,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提高重视程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院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带头管”“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负责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强化理论武装,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坚持以科学的理论体系武装人,积极推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新举措。以中心组学习为轴线,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不断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三、紧抓舆论导向,掌握思想新动向。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态度鲜明、立场坚定,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始终坚持团结稳定的正面宣传。
四、严守网络阵地,开辟理论学习新路径。
认真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在网络平台中自觉维护主旋律、主论调,坚决拥护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传播社会正能量。创新学习途径,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提高理论学习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对方针政策的普及做到随时随地、每时每刻。
五、突出后勤特色,打造服务型干部队伍。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更加坚定、眼界更加宽广、业务更加精湛、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务实的服务型干部队伍。
供稿:史文聪
编辑:史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