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活动方案下发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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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警及民事行政检察部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益诉讼工作“一把手”工程,由检察长亲自抓,着力解决重大疑难突出问题,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顺利推进。
②
加强内部工作衔接,对控申、刑事等部门移交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跟进调查核实。严格诉前程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及时启动诉前程序,积极推动相关主体主动保护公益。
③
与环保、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通过共同执法检查等形式,推动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使得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着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局面。
目前,该院依法立案查处大气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案件4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件,收到整改回复4件,经审查所办案件均已整改到位,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线索摸排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全程定点跟进整改落实,全面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建设国际山水生态文化旅游名市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